企业名称:甘肃瑞亿天盛常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企业
联 系 人:闫经理
企业电话:0931-2336358
联系电话:18119385833
联系电话:15095406236
企业邮箱:1119494745@qq.com
企业传真:0931-2336358
企业网址:www.lzsbzc.com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武门十字秦安路一号甘肃省林业厅院内
企业主营:兰州商标注册,兰州专利申请,兰州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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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一常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常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App、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常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App、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常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
五、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377号